单纯依靠修改《劳动法》并不能立刻解决社会保障问题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2-30 13:50:13
华为公司最近出台了这样一条举措,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即先“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重新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
作为象华为这样在通信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来说,这样一个举措无疑一下子让华为又成为了大家聚焦的焦点。
乍一看这个消息,自然很直接地就和即将在2008年1月1日生效的《新劳动法》联系到一起。
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由于新劳动法中第十四条明确有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也就是说,只要这类员工没有严重的违纪行为,企业就不能解雇他们,那么只要这家企业不倒闭,员工从此就捧上了“铁饭碗”。
华为这么做无疑是让在华为已经工作快满八年的老员工失去了享受这样的待遇的机会。
但是如果站在企业的角度看待这次事件,在如今这个竞争无处不在的社会里,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这些压力来自哪里,追其根源来自社会,来自国家本身。站在华为的角度,如果不采取这样的举措,势必就会有一大批华为的老员工将享受类似铁饭碗一样的社会保障。而这批老员工虽然工作经验很长,但是积极性和创新意识自然稍逊,再加上劳动法的权益维护,势必会导致企业生命力的削弱,而对于一直在谈如何创新,如何好好活着的华为来说,这自然是领导层不愿意看到的。也是致命的。
站在华为员工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主动辞职”再“竞业上岗”并不完全是公司裁员,因为员工还是有机会再次上岗,只是需要和大家一起重新进行竞聘上岗,这样不论是那些具有很丰富专业经验的老员工还是刚进华为的有干劲的新华为人来说大家又同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可以各自发挥自己的长处竞聘上岗。这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以及保持企业的长远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站在社会的角度看这次事件,可能会有一部分老员工在华为奋斗了十几年因为这次竞业而失去了在华为的工作机会,但是优胜劣汰是社会的发展的必然,在华为工作了很长时间的老员工因为在华为积累了很丰富的工作经验,这本身就是一笔财富,这笔财富是在其他的小型的企业所不能得到的,拥有了这笔财富即使离开了华为大部分还是可以找到自己再发挥的空间的。当然自然是会有一大部分华为的老员工因为年龄的老化,工作经验的专业性而很难在社会上再重新找到很理想的工作,这就自然回到了笔者要谈的主题:社会保障问题。
客观地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西方国家相比还是有欠缺的,修改劳动法只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举措,仅仅靠修改劳动法就想改变整个社会的保障环境是不太现实的,我想政府也没有奢望仅仅通过修改劳动法就能达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目的。修改了劳动法,自然就会有大批的企业会出现象华为这样出台让员工主动下岗再竞业上岗的规定,华为可能仅仅是因为树大招风而成为了大家攻击的焦点。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之路还很长,修改劳动法只是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之路上迈出的一小步,希望中国政府能在这条路上不再仅仅是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而是跑起来,不要总是让企业去当替罪羊。
导入论坛
收藏
分享给好友
管理
举报
TAG:
劳动法
社会保障
解决